您好!婚后当时男方开玩笑写了借据给女方,没想到女方一直保留着,后来女方突然上诉法院提出离婚并拿出借据,因为当时男方很爱女方根本就不想离婚,在法庭上没有对女方出具的借据进行任何辩解,只是进行了不离婚的辩护,当时法院判决双方感情尚好不予离婚,但是对借据认定成立。男方也没在意认为只要夫妻只要重归愈好就不存在这些,后来由于女方一直外出不回家,男方多次寻找未果,双方分居2年,现在女方再次上诉离婚,请问,男方是否可以申请法院重新认定借据无效,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证据证明男女双方当时在一起经营并赚的钱,而钱财一直是女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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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判决所认定的证据很难被推翻,除非有相反证据。借据有可能被法院认定为你们对婚后财产的书面约定,你应当提供你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关于财产约定的证据予以反驳。
如果仍有不明之处,请带上有关材料与我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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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男方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新认定借据无效,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辩护,可致电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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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借据如你没有证据证明是在欺诈、胁迫下签订,应当认定为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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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借据的效力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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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来说,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不会认定为有效。
2、如果过了2年诉讼时效,会被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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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