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面包车与对方摩托车相碰撞,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摩托车车主受轻微伤
交警划双方同等责任
交警那边使用简易处理流程,要求双方达成协议
双方协议如下
受伤者自认伤情无碍,无需做医学伤情鉴定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1,双方互赔偿对方车辆维修费用
2,各自承担自己的拖车费及停车费
3,双方互赔偿对方医疗费用
些协议共三份,双方当事人各一份,交警备档一份,双方各不反悔
两方都签字按手印
我的面包车,买了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及不计免赔特约险条款 (阳光)
对方摩托车只买了交强险(平安)
我们保险公司(阳光)为对方摩托车定损,认为该车已无维修价值,只能报废,赔偿他折旧价,但对方不同意
我的车已修好,但对方不服我方理赔,拒付我车的修理费用4400元
对方好像跟我赖上了,我有什么方法能让对方付我修理费用,走司法程序是不是有点得不偿失(金额小)就算走司法程序,这种素质的人,他不理我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