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领证了 但没有举行结婚仪式 男方提出离婚 彩礼钱怎么处理 能否要精神损失
-
一、彩礼应退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关于精神赔偿,目前尚未法律支持,你很难主张的。
-
有没有举行结婚仪式跟是否同居不是一回事。 法律规定以下三种情况可以要求返还彩礼(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如果你们虽然没办结婚仪式,但是已经共同生活得,彩礼一般是不退的,除非有第三种情形。
-
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应当返还彩礼。
-
如果没有共同生活,财礼应退回。不能要求精神损失。
-
如果你们没有共同生活过,彩礼可以退还,至于精神损失方面,法院一般不会支持
-
法律规定以下三种情况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你们已经领证了即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因此退还彩礼只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并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你们虽然没办结婚仪式,但是如已经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彩礼一般是不退的,除非有第三种情形“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