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才8个月,但是我们实在生活不下去了。。。父母包办的婚姻,无夫妻感情,性格不合,她还有哮喘病,结婚两年已经犯了2次,,结婚前我不知情。属于隐瞒病情。法院能受理我的离婚请求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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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你现在不能提出离婚,除非女方同意离婚。
如果协商不成的话,还是再几个月再起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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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分娩后不满一年,男方提出离婚法院一般是不受理的。但是女方同意离婚并且不提出异议的除外;另外如果有婚姻法32条第二款规定的几种情况也不受上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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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协商离婚吧,否则只有等到1岁以后再起诉离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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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女方分娩一年内,男方不能提出离婚,除非女方也同意离婚,建议再等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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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