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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胡学斌,于77年3月参加教育工作,77年3月至82年9月在璜蔚小学任民办教师。当年9月接县教育局通知参加顶招体检和办理有关顶招事项,故有几个月没有教书。83年3月顶招后在石门小学任公办教师,9月调至璜蔚中心学校任教至今。2007年工资改革时我任民办教师这段时间没有计算工龄。根据工龄计算的合并计算法,是指职工 的工作经历中,一般非本人主观原因间断了一段时间,把这段 时间扣除,间断前后两段工作时间合并计算。 请问我任民师这段工作时间能不能计算工龄?档案请查原工资表,在工资档案室

其它综合
2009-10-10 20:57:0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