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对方跟他人在外有生小孩,我方可以告对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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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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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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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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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你陈述的情况,对方与第三者生有小孩,是证明对方过错的有力证据,你可以在提起离婚诉讼的同时依据上述规定要求对方给予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据此,你不能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诉讼,而必须在起诉离婚的同时提出赔偿要求。
以上咨询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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