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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北京昌平立水桥55万买了一个二手房,需要贷款25万,是2008年的房子,房主买时是30万,早先说没说有多少税钱,等我交了首付后中介说需要交房字增值那20万的百分之20的个人所得税,百分之30的土地增值税等等 一共12万,后来说可以采用借贷过户的方式,和一个高利贷公司借25万帮我垫上,就等于我是全款买房,可以避税,等房子过户后把房子抵押给银行,贷款25万还给高利贷公司。我觉得这件事有点蹊跷,别人买房怎么没有这种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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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11 09:2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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