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一方与父母有共同房产并有贷款,婚后一起还贷,两年后转让该房产,算婚前财产吗?
偿还贷款部分算夫妻共同财产。转让该房产后,父母如想指定赠与一方,份额如何确定。如不公证可以由其他人见证吗?需要什么样的人见证,律师?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若干问题的解答(一)
六、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婚后夫妻共同清偿贷款,在离婚诉讼中如何处理?
答: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证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同样,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对于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于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若配偶方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但在分割共同所有的房产时,对于存在当事人出资数额比例悬殊,且婚后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较短等情形的,也应一并考虑,可参考当时的出资比例,对房产进行分割,而不宜各半分割。
-
房子属于一方和父母的共有财产,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建议建立详细约定合同,避免难缠麻烦
-
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共同还贷及婚后房产增殖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见证
-
是婚前财产.父母的份额可计算出来,双方签订协议即具有法律效力.见证的话今后争议少些.可由律师见证.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