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2007年1月请人帮忙办理毕业证,并付给那个人佣金贰万多圆。(并且给我写了一张借条)承诺一年内办完。但至今一直推脱没有结果,我想问一下这钱能不能要回来?有效期是多长时间?可以通过什么方法要?
借条如下:
甲方:A 身份证号:xxx 已方:B 身份证号:xxx
今甲方A借给乙方B人民币大写xxx元正。
借款人:B 日期:2007.1.9
如果我债务纠纷起诉对方要求还款,从正式受理到判决一般需要多长时间?胜率是多少?对方是也是北京人有他的地址和身份证复印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