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 今年秋季开学我校05级两名毕业生与我校两名大四在读学生四人一起在我校西门开办了画室并招生15人,每人学费为600元,结果在十一放假期间,05级两名主讲老师携款失踪,无法联系。共计非法所得8000余元,请问一下向这种情况作为学生应该如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呢?(在校的两名学生说钱已别05级两人拿走)说自己也是受害者不予退款,希望老师能给解答一下,去公安报案,公安已不在职责范围内不予受理。我怎么才能要回我的550元学费(当时给我优惠了50元)

合同纠纷
2009-10-09 20:31:3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未成年人消费如何维权
消费者维权 12445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罪怎么判刑?
安全生产资讯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罪怎么判刑?
北京最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金标准是什么
经济补偿金资讯
北京最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金标准是什么
居住证有期限吗
居住证有效期
居住证有期限吗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795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530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345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305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220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245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