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舅妈去世了,妈妈去舅舅家帮他办丧事,过程中舅舅让我妈妈办事的时候失手无意烧伤了了人,现在伤方要起诉。之前我家里也为伤方拿了一万多元看病,舅舅也拿了几千元,伤方现在说钱不够,可是经诊断,伤方是2级烧伤,不是说烧伤分10级吗?2级烧伤进2万元还看不好吗? 请问在这件事中,我家应承担多少责任?我的舅舅是否有责任?有!要有多少责任~给了2万还要有责任去承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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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法律规定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你家不应承担责任。给2万元后是否还要有责任要看伤方具体赔偿数额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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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妈妈从事的是无偿帮工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赔偿多少是要根据伤者的伤情来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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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