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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儿4个月大,因感冒到镇中心卫生院就诊,医士要求门诊输液,由于院方医士违规开具处方,药剂师违规调剂,又因输液速度过快导致患儿昏迷。在抢救过程中,医护人员把奶酪弄到支气管内,结果抢救无效死亡。院方为了推卸输液过快的责任,更改了输液执行时间,把10点开始输液改为9:10分。然后把11点余开始抢救更改为12:05分开始抢救。患方强烈要求封存输液器材及药品.病历,遭到院方拒绝。医患双方申请卫生局解决,卫生局向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于院方向医学会提供伪造的病历,使鉴定无法进行。请问患方接下来该怎么办才好?

交通事故
2008-12-17 10: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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