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谢谢您百忙中抽空看了我的留言!我现有一栋四层楼房,建在城市郊区,原属农村承包地上。现新城开发,必须搬迁。但只能按农村房屋赔偿,有500平米左右(按现房价2500),价值一百万以上。但拆迁办只按照农村一般房屋赔偿,总共不到三十万。按拆迁办所提出的是农村建房,不予补偿。
我一直经营酒楼,我50多岁了,无职无业,没有养老保险。因为户口不在所在地,所以又不赔偿地基。房产是属于我私有合法财产,赔偿不足三分之一,又找不到其他依据和拆迁办谈,他们只是用地方制定的土地政策,每平方米300——330元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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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