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我的房产证需要暂过到别人的名下, 这期间我在使用转让等情况下会对我造成哪些损失?为避免损失我要做怎样的公证程序?以后还需要怎样恢复到我的名下?实在是外行,烦请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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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过户就等于将房产拱手送给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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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户后你的权利就转移了 你自己谨慎一些 一句半句话说不请 你到那边办理的时候 会有工作人员给你解释的 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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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明白你这样做要实现什么目的,因此也很难针对性的回答,只能说产权转移而没有对价的话,对你的风险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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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性太强,建议你们聘请律师帮你们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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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过到别人名下,别人就可以随意买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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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户给别人,就属于别人了。
上海李军律师,021-63037090,13611714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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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以登记公示这原则,暂过别人,就是别人的,要防范风险,教你一招,一签订一份协议书,明确你是实际产权人,隐名产权人也受保护,二是房产权你保管,三是时间不要超过六个月,因为房产补办的登记公示期至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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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很大风险,要约定清楚,公证处一般不会公证,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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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