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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07年4月结婚的,开始我丈夫对我的小孩很好,因为他的小孩没有在他的身边,所以心里不平衡,他是住在我的家里的,我的财产他没有出任何一分钱,没月给我600元生活费,结婚快俩年了没有为卖一件衣服,在家里他也不做事情,他下班回到家吃了饭什么也不做,不能让我原谅他的就是我今年9月单位体检身体,我得了肝血管瘤,医生说要35000-40000,可我没有这么多钱,我叫他那点钱他都不意义,为这事我提出离婚,他反到要分我的房子,真是气死人了。谢谢大家

婚姻家庭
2008-12-16 12:29:4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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