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朋友在厂里做厂长,一个员工为了结工资的事。按规定还没到时间结工资,遭到他的拒绝,结果那个员工把他三个手指头砍掉了,人也跑掉了,厂里需要赔偿损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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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工伤,依法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给予工伤待遇,如未上社保厂里应赔偿其损失;2、本案同时也属于故意伤害刑事犯罪,犯罪嫌疑人归案后,受害人有权要求其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等,具体标准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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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证据证实,厂里应该赔偿其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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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工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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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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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工伤处理,享受工伤待遇。
如有疑问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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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回答如下:工作期间受到人身伤害,厂里需要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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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