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年我们在一公司工作,公司用我们的身份证在一信用社贷款了300多万,现公司已经跨了,当时是公司货物做担保,我们都不知情,现在信用社起诉我们要我们还款,我们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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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你所述情况,解答如下:
1、如公司未征得你们的同意就擅自以你们的名义向银行贷款且没有你们的授权委托或签字同意,则对你们的没有法律约束力,你们可以不还款;
2、银行未能严格审查贷款,应承担责任;
需帮助可联系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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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要看你们有没有关贷款合同上签名,此外有没有实际参与贷款活动。建议及时委托律师进行应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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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是否签署过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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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看你们在贷款的相关资料上是否签字或者在授权委托书上是否签字。当然,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请律师应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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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