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撞到一个台胞八十四岁.当场死亡,我方负主要责任.那现在不知怎么赔尝.保险又是如何赔尝.有何法律规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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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八条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除按照本规定执行外,还应当按照办理涉外案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2、办理涉外交通事故案件由市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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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国大陆地区交通法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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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按大陆交通法律、法规的标准赔偿,以事故发生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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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除按照本规定执行外,还应当按照办理涉外案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具体的办理涉外交通事故案件由市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2】关于赔偿的标准是按照大陆的标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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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按大陆交通法律、法规的标准赔偿,以事故发生地为准。但如果受诉法院所在地赔偿标准低于赔偿请求人所在地标准的,可以要求按国内最高标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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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