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他在我的帐户(07年10月-08年10月)炒股亏8万元[他写下亏损偿还的协议],婚后[08年11月30日领结婚证]他不还我,还对我施暴。他以他名下房产(还差10万未还清的贷款房)一半抵债,拒绝还钱。我是否可以起诉他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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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起诉他还钱的,但是即使他真的把钱还给你了,由于你们婚姻关系还存在,所以还的钱也成了你们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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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婚前债务不因为结婚而消灭。你可以继续主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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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直接起诉要求支付借款。也可协议房产所有权过户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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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离婚并要求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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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