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
我和老婆结婚3年,生有一子(30个月大)。7月吵架她回娘家,说要和我离婚。到现在还是说要离婚在这3个月中我做了努力还是不能挽回。在一次次的接他回家中一次次的吵架(她还是要离婚)。现在我心也冷了。同意其离婚。问以下如果小孩我带,有没有法律规定:她一个月见小孩几次。还是他想见就可以见。在问以下:我老婆妈妈也是离婚后在婚,家里条件我家好点,小孩子一直是我妈妈带大的。但我有肝炎,我儿子是好的。儿子判给我的机会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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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给谁主要看怎么对小孩的成长有利,主要看你和你配偶的双方条件,与孩子的感情等方面,你有肝炎,自然对你抚养孩子不利。探望权可以双方协商,如协商不成,法院依情况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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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在二周岁内一般是判给母亲一方扶养的.二周岁以上,要看哪一方扶养对于小孩更为有利.小孩如果是一直由奶奶扶养的,法院也会考虑你的扶养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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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