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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朋友找我借钱,不多,2000元整。打了借条给我,说一个月内归还。因为我知道他离了婚,要付抚养费,还要还其他的欠款,所以,过了一个月的期限,我也没有找他要。但是,后来在与他的接触过程中,我发现他并不值得我的同情和帮助,或者说,我当时不应该一时心软借钱给他。我想断绝和他的往来,所以曾经问他要款,但是他以正在住院为由拒绝了(不知是真是假)。前几天,我又问他要,可是他说他又在住院!我就纳闷了,是我这么寸就赶上他每次都住院,还是自始至终他就是以此为借口的!不管如何吧,真也好假也好,都与我无关。2000元并不多,也许根本就不值得和他这样大动干戈,但是,我心里就是很不舒服!这点钱无论作何目的,都比放在他那里要好!10月15日是我给他说的最后期限,如果还不能还给我,我只能和他在法庭上解决了!我不想再听他说的任何理由,同情归同情,但是,法律是很严肃客观的!该还给我的,必需要还!!我在北京,不方便回邢,该怎样呢?我不知道他的家庭住址和电话,他基本是处于失踪状态,电话老是换号,只知道以前曾工作过的单位,应该怎么办? 不管多费周折,不管值不值得,我这才是铁了心的要让他明白做人的道理!请帮我,谢谢!

刑事案件
2009-10-08 22:14:2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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