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08中旬,对门在两家门中间私自安装全封闭铁门,占有公共通道,致使我无法正常通行上天台。我以对门不配送钥匙和铁门阻碍我搬家具为由,希望物业的介入可以拆除阻碍,恢复原状。经物业调解,对门就不拆。物业建议下两家签订了协议:两家共同移门至下面一个楼梯口,所以费用均摊(包括旧门的安装和拆除)。事后本人查看{民法通则}认定协议违背了公平原则,应无效。 请问:我欲上法院,官司要打赢,要注意那些?要收集那些证据? 谢谢律师

民事相关
2009-03-29 13:19:0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