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是一名制衣厂的女工,因为怀孕了身体反映很强烈,身体变的很虚弱,影响到了日常的工作。医生建议回家修养身体,否则会有流产危险。但是工厂找出总总理由不批准辞工。我8月29号就到医院检查,拿到检查结果后于9月1号就提交了辞职报告,但是工厂拒不接受。当经过一个多月的沟通之还是没有得到结果,身体情况每况愈下。不得以找劳动部门寻求相关帮助,但是厂里人事厂长接到劳动部门的电话后。却撒谎说我以前没有提交辞职书。要求我从现在10月5号开始重新提交辞职书,下个月再批准。而劳动部门就相信他的一面之词,要求我带身孕在工作一个月。我身体实在承受不起工厂中劳动强度。既然不能通过劳动站帮我,那么我只能走司法程序。我不知道该准备那些资料。 我在这个制衣厂工作了2年,在工作期间,公司不跟我们签定劳动合同,没有给我们买任何保险,平时的工作没有加班概念早上8点上班到晚上11点,没有周末,没有节假日,发工资时我们也没有工资条。因为现在我身体实在不允许而公司又不批辞职。我只能请假几天,当我请假时,公司把我唯一能证明我是公司的员工厂牌也给收了回去。 谢谢!

民事相关
2009-10-06 07: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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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