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要立遗嘱,将其名下的房产留给几个子女当中的一个,且其他子女无异议,应当如何办理遗嘱公证。将来办理房产过户应当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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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在立遗嘱之前,必须对房屋有全部所有权。在此前提下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公证遗嘱即可。(如果此房屋是父母共同财产,对应属父亲的部分有其他权利人的话,则其它权利人应公证声明放弃权利后,母亲才可通过法律途径获得全部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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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由母亲直接到公证处办理,将来母亲去世后,由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凭遗嘱公证书办理继承公证后办理房产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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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书写遗嘱,到公证机关进行遗嘱公证,将来可以拿着遗嘱进行房屋过户。如果需要书面的遗嘱,可以电话联系,为您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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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