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父亲是1999年在谋街道做门卫及卫生清扫工作的,月工资最高600元。现在工作满十年,今年已经66岁了,没有与单位签订任何合同,也没有失职过错。父亲最近急切让我帮助咨询,能否按照新合同法,享受什么保险待遇或者其他待遇?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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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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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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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