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因为外遇和我离婚了,当时是通过法亭离的,女儿给她了,是她起诉.当时我因为没有证据也确实有些不相信她会做那样的事,所以在法亭上没有提这些事只是做努力不离.可是现在他们确实在一起,而且女儿也跟了他们改了姓了.我是婚姻的受害人,我现在的生活一团糟.我想通过法律来寻回我的尊严找回公平.我还想要回我的女儿.请问我该怎么办.补充一下,在一起生活几年我对她很好,很多人都可以证明,后来她外遇了我发现后别人也是很清楚的也有人证明.现在他们在一起孩子也改了姓也有人证明.我现在要要回女儿,还要起诉她对婚姻的不忠,我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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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无锡市金匮律师事务所虞晓锋律师对你的问题回答如下:
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所以如果你们离婚超过一年的话那你就不能在要求对方承担相关的赔偿,但是你如果现在要想要回你女儿的抚养权的话,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还有女方改小孩的姓,依照法律规定这是不可以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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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已经离婚超过一年了,再起诉就没有什么希望了.放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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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