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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阮 ,江苏 人。08年11月。朋友介绍我给服装厂老板赵 做担保从信用社贷款30万给赵、说是做信用证,给我利润。并且用机器抵给我。带我看他两个厂。我签字了。然而没几天,厂就没了,所有机器也消失了。人也没了,钱根本没用于做信用证,而是用于享受。更可恶的是,信贷员和赵合伙欺骗我,合同上贷款用途是进面料,却在赵贷款同时还了赵担保的汪 12万,实际领取18万当时汪在做牢。这事我事先不知道。且贷款当时是下午4点,就把门关了,我去了,想反悔,敲门不开。现在贷款快到期了,利息是每3月还,赵本息一分钱没还。我几十次找银行,终于银行逼汪 还了12万给赵还款。我是用门市房抵押的,我全家4 人的唯一生活来源靠它。我焦急万分/;事后知道赵在信用社已有100万贷款未还,无再贷资格却贷了,目的为还汪的12万,且我门市值钱/且分两个15万贷有本营业部主任批,如上级批肯定拒绝。请问我能否解脱?怎样打这场官司?

证券投资
2009-10-03 11: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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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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