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
大家好!
我现碰到劳动方面的问题特向法院咨询和寻求帮助,情况是这样的我在03年8月进入一家酒店工作至今,其间公司04年,07年,08年和我签定了劳动合同,现合同到明年8月份中止,我工作的酒店和房东打了一年多的官司并拖欠了几百万的房租和供应商货款,08年9月和11月的保险金也没给我们员工加,老板说我们大年三十吃好年夜饭发好工资就开始放假几时上班会通知我们,我们都知道老板嘴上是在敷衍我们,员工们都知道其实就是关门了,为保护我们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我也咨询了劳动部门,劳动部门说没发生的事情无法仲裁,但是真等事情发生了老板蒸发了找不到人了都来不及了,而且有些员工为了加班费的事情去仲裁,老板开始都不理会了!事情弄到最后肯定还是要通过法院诉讼,事情现在处于萌芽状态这不单是我们的合法权益被侵害还面临我们吃饭的问题,要涉及到我们酒店一百来号员工的问题了! 在上班期间公司没有双休日,没有国定假,存在超时上班未付加班费等违法国家劳动法行为,我现通过劳动仲裁一个周期下来到时老板人去楼空找不到人还是无法处理,到时还要通过法院,请给我个建议好吗?期盼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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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只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虽然有个过程,但是你不这么走的话。到时候可能什么也没有,现在你们要求支付工资,还能够得到保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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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二十年经验的律师为您解答:可以申请对加班费和其他已经发生的事情进行仲裁。如果担心,也可以对老板财产进行保全。具体可以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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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聘请律师代理仲裁及诉讼,在仲裁期间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可达到很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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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加班费的问题可以先进行仲裁或诉讼.诉讼中可以申请诉讼保全.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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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