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专家好。我父亲三天前乘出租车时因所乘车与他车相撞而受伤(另一辆车可能负主要责任甚至全责),双方目前都有押金在交警部门,我父亲现住院治疗,被诊断骨盆骨折,在交警责任认定结果出来前,我能否先要求他们预付治疗费,通过什么方式比较好,直接与当事人协商还是通过交警提出要求,能否向交警要求用他们的押金预付治疗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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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名司机帮老板开货车碰到一名骑电动车的,事故付全责,当时医院诊断碰到擦伤皮肤没有多大关系现已过去三个月了,现在老板已付给对方1.8万元治疗费,受伤者 现要3万元赔偿费老板不肯给,我现在辞职在家,老板问我要身分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复印件,我是否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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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两辆车的任一辆车主预付医疗费,但不要急于了断。等治疗终结后,你可以选择A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要求出租车赔偿。B适用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的规定要求两车主及对方保险公司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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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向交警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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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交警通知对方支付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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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交警提出或向法院提出要求先予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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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