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
我想咨询一下:今天中午我们人事部经理找我谈话,说收到风说我在别的厂做兼职,(我现在在这个厂里做的是电镀部副科长,我们曾经签过一份保密协议里有一条是不能兼职的,而我确实没有兼职啊。)他们也拿不出证据来就要炒我鱿鱼。后来又说可以赔我3个月底薪和技术补助,我现在的底薪是910元,技术补助不是很清楚,而综合工资是4618.17元(含社保和税收)。我是拿月薪的,但是合同上又写的是计时工资,请问这个合法吗?如果他们赔工资的话按深圳的劳动法能赔多少?真的不知道怎么办,希望律师能够帮帮我,不胜感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