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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爸在邻居家做凉席不到一个月.每天从早上5点多去上班...晚上18点半后回家,工作时间除了一天3餐吃饭没有休息时间了.直到事发下午16点多左右,我爸爸在工作时因事故无意手被割竹子的切割机割断左手4个手指<大拇指没事>现在在医院治疗了一万多钱.这是老板出的钱.但是听医生说已经被接好了.<只是还在医院打针治疗,要慢慢恢复...>我现在想问一下,我爸爸的手好了后<是出院>回家休息最少半年.这种事情我爸爸可以向他要营养费和精神损失费吗?可以找老板要赔偿的吗?大概可以索要多少> 还有就是这种事情可以打官司吗?也可以寻求电视台媒体采访爆光吗???/以可以到劳动部门去找个说法吗?只是老板现在没有要我们自己出钱.我听说基本上只帮我爸爸治疗好了就没事不管了... 他们说这事没有签合同,起不了多少作用...我不相信.还有人家老板有的是关系和钱这事是没用的...我该怎么办...我们自己要承担责任

损害赔偿
2009-10-04 17:5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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