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现状:一直以来公司管理的小区收费不好,公司领导要求全面负责物业的经理08年签订劳动合同,但因工资水平偏低及未缴交社保的实际情况未签约,至今年9月公司以无力继续原管理小区的工作告知业主后撤离,尚欠员工6-9月工资未发,员工已起诉公司,公司已起诉业主,均等年后出判决。
现在在做后期整理过程中发现原两小区物业负责的经理因催费方便向财务领取了收据,且已收取一定金额,但现在均不上交财务,称要等发放工资后上交,公司要等收取业主管理费后与其他员工一起发放,三个解决方案:1、报案,因金额不明、款项不清且欠工资,放弃;2、交票打欠条,也不配合;3、告知金额也不配合。
现在这两名经理公司肯定不能再用,但他们拒写辞职报告,也不走,公司该怎么办?票和款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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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自己组织人员内部调查,如果金额巨大,可以报案。
不然连民事责任都不好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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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欠员工6-9月工资未发,未签约、未缴交社保,单位违法的;
可以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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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有证据可以证明两个经理收钱未上缴公司,可以报案,对方涉嫌职务侵占。这和欠工资是两个法律关系。建议找律师当面咨询解决办法,或委托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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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业主了解情况,经理收款金额较大,拒不上交的,单位可以向公安局报案.你可以具体与我电话联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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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可以报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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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抵工资了的 你可以具体与我电话联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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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