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你们好!事情是这样的,在2008年11月26日晚上,我哥因为逞强讲义气,当晚到镇上喝了些许酒后帮朋友打架,可能是对方太多人了,我哥打了没多久就跟另外一个朋友同骑着摩托车往公路方向逃(可能是打不过,又怕对方追打),当时开得很快(那时候是晚上12点左右吧,路灯很暗),把一名在路边捡垃圾的患轻微精神病的人给撞倒了,当时大家都受伤了,随车的朋友把我哥和被撞的那个人一起送到医院,因为经济的原因,我哥没有康复就被送回了家治疗,那位被撞的人现在只能靠药物和吸氧气来维持生命,(注:我哥现年己25岁,之前有过不好的记录,坐过牢呢,他也没有一点经济能力,家里条件也不好?都是靠借钱帮他治伤的,怎么协商这种事情,他都有保险,是家里买的,这种情况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吗?可以上报要求赔偿吗?现在伤者要求我们赔偿,可是我哥压根都没有钱,伤者家属还说要把人抬到我们家,在我们家经济也不好和我哥也没有工作和经济的情况下,我们要如何赔偿伤者才能化解这种事?我哥如果不赔偿的话,如些对方上诉,是否我哥就要被追究法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