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9月28日我没有答应加班,现在公司要解除我的劳动合同。
自我2008年10月15日进厂以来一直没帮我交六金,还要我个人自己先交社保,现在社保问题也不给我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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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给员工交社保,为了逃避责任,还强制要求员工签订协议,说明自己自进入公司到现在为止,公司没有交社保,属于个人自愿,并不追究公司责任。不签就要求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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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可以到工商、劳动局去投诉,不行就让媒体去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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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如果因这个原因而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依法应当支付赔偿金。
公司应当给你补交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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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