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本人借了高利贷11万元做生意,结果生意上的钱未能按时结算把借的这笔资金拖了很久期间一年多利息付了20万,前段时间已无法偿还利息,他们就把我告上法庭,由于我没有足够的证据在手也没有向法院提出,结果法院就判我,后来我在执行期前我付了2万,过了执行期后协商答应先付5万并要求把我车子扣在那(不是法院扣的)并写好字据把钥匙行驶证都封在信封的,并标明到时间不能支付将以车价5万抵价,期间我只有筹到4万时间上也拖了5天,期间我通过他的律师向他们打过招呼他们也同意拖几天的,至于4万也打招呼同意接受的,当天我把4万钱给他们,他们说车子要明天给律师也在场的,让我明天去拿车,结果车子没给我,后来要求给车就是不给我,说要我把余款一次付清后才能拿车,我也只好无奈的接受下来了,期间我也和当事人招呼过,后面的再等等,他口头也答应的,现在再过几天我资金可以筹齐,跟他联系他说我车子是不可能还给我了,我车子当时买15万多,现在感觉很无助,我有什么可以保护自己权利的吗?望律师给指点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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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当时你将车子及钥匙给他们,未签订协议,更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你可在偿还欠款后,要求对方返还,否则可请求法院判令对方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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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集资金给对方,将车子拿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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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