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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爷爷今年70多岁,早上推自行车走路的时候,被辆小车撞倒了,没见大面积外伤和血,后来经家人和司机一起送往医院救治,现在已经在医院住下,对方也没说不赔偿医疗损失,但是我应该还要索取哪些方面的费用呢? 我只是随便看了下,说需要护理费和营养费,以及伙食费,这个护理费不是太明白这个意思,我们很多亲戚在那里守着爷爷,需要吃饭,这个应该算对方的吗? 还有,爷爷出院后,我们应该索取哪方面的赔偿呢?因为爷爷自己还有在做点小生意,就是补鞋子,今天就是在去工作的路上出的事故,这样一撞,估计最近1~2个月都不会做生意了,是不是也要赔偿误工费,以及以后的精神损失费呢? 我们应该争取哪些权利和费用呢?谢谢律师!!!!

交通事故
2008-12-16 00:51:17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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