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女友同居两个月,中间因为性格观念不合分开了十多天。前不久彻底分手了。但是上个礼拜她找到我说,她怀孕了,要求我处理,我答应打掉孩子,手术费营养费我都承担。但是后来她把怀孕的事告诉她家里,她父母要求我表态。我说可以结婚,但是我经济条件不好,她只能暂时嫁到乡下来。她父母说不行,一定要在城里结婚。既然我没有能力结婚,那就赔一万元,叫什么营养费、手术后风险费、误工费(其实她没有工作)。请问他们的要求合理合法吗?如果我因为两人性格不合不答应结婚,我需要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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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 她的要求不合理,不得支持,同居行为不受法律保护,你只需承担营养费,你们可以直接分开即可;
2. 你无需任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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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不用的,如果是你的孩子但适当的营养费医药费还是应该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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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自由,你有权选择是否结婚,从法律上来说,不需要赔偿。但是,你还是好好处理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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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