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和女儿还有爷爷奶奶同一户口,房屋是94年动迁所得,现房屋的权利人是爷爷,(是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买下的产权)现今房产证上是我和爷爷是房屋共有人,如今爷爷病重,爷爷的女儿也就是我娘娘可能对房子有想法,也许爷爷也考虑到了这点,也有可能是种种误会,爷爷迟迟不肯在权利人上加我的名字,如今已经闹僵,而我父亲则又是爷爷领养的,但由于当年动迁分在一个小区,爷爷奶奶一直是由我父母照顾,可以说尽了应尽的义务。
我想问一下,当爷爷走了以后,房子的所有权是谁?我是不是至少该有这房子一半所有权?如果爷爷立的遗嘱把房子给我娘娘,我父亲还有没份?我又能占到房屋的多少份额。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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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既将你列为共有人,那房子就属你和你爷爷共有。你的占有份额如果在房产证上没有注明,就应该跟你爷爷是同等的。如你爷爷去世,对属于他的那部分房产,有遗嘱的按其遗嘱继承,没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顺序继承,即你父亲及姑姑(娘娘)均有同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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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当然至少有一半。你父亲和你女儿都可能有权属,但具体份额需要分析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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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当然应有一半的权利,如果你爷爷留遗嘱把遗产给你娘娘,你父亲就没有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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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复。不明白可以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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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