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件事情很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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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朋友开了家工程公司,他六十万,我四十万。分成按投资来分!最开始开这个公司是因为他在移动上班,能拿到工程,现在困扰我的事情就是,他还在移动上班,而公司施工,员工管理等都是我在操作,我应该要份工资吗?应该要都少合适(业务是是他提供的)他没要求提成。我想要个最佳处理方案,谁能帮帮我,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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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既是公司股东又是公司员工,享有股东的投资收益、参与决策等权利,作为劳动者也享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你的朋友从事的实际工作类似业务员,也应该取得报酬。
2、你们双方可以协商,按照类似业务的公司的工作岗位确定你们二人的工资。如果你的朋友因为在移动上班,如果不方便以员工的身份拿工资,可以在利润分配方面或者以其他形式对其作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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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可以员工身份主张获得劳动报酬;2、可以约定给他提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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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最好是你们二人协商了,双方觉得合理就行。毕竟你们均是股东,你的朋友提供业务也没要求提成。你们二人最大的收益是股东收益,你更应看重这一块。不过,我觉得你们在账务上将一部分股东收益处理为工资,因为有限公司股东分配利润时需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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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