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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姐姐今年43岁了。09年9月20日出租车撞翻面包车,她正好骑电动车路过。让面包车把左手掌骨骨折。是否需要做医学鉴定定伤残等级。现在整天睡不好觉。精神恍惚。四肢无力。不能劳动。丈夫休息在家伺候。16岁的女儿和3岁的儿子都没人照顾了。她自己也需要照顾。她每个月工资1950元。她丈夫也每个月2000元。现在人出院了。不能自理。两个孩子也需要人看管。按法律条例需要赔赏多少呀?

交通事故
2009-09-28 21:5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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