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出资30万创立了一个公司,然后赠送给公司员工乙10%的股份,后来公司发展了,净资产为85万了,这时候丙看好这个公司,要求投入100万现金,占公司股份的33.3%,后来公司都没有产生利润,如果公司要解散了,甲乙丙分别可以分得多少钱啊?乙认为我占公司股份的33.3%,只是占利润分红的33.3%,与投资无关,我有100万的现金收据,甲乙都没有会计开出的收据,我要收回100万,甲认为当时乙一分钱没有出,其他的都是我的。会计报表上“实收资本”也只反映了甲方投资30万和丙方投资100万,是不是乙方什么都分不到啊?乙方是股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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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乙:工商登记的股东有无乙,若有则法律上他享有公司全部权益的10%,如果当时赠送股份协议有特殊约定,则可以此抗辩乙的股权权益主张。工商登记的股东没有无乙,则法律上他不享有公司任何权益。
2.丙:工商登记的股东有无丙,有无记载丙出资100万占33.3%,若有则丙的投资不能收回,只能按33.3%分配。若无,法律上丙不是股东,100万可主张是借款,可要求该公司偿还。但问题是,之间是否有一个投资协议,如有,公司可以此抗辩丙的还款主张。
3.甲:甲方投资30万无法出示收据,估计当时压根就没有投入或投入后抽回,可通过公司查账查明,股东有权查账,如果甲方没有投入或投入后抽回,其他股东可以要求他补足。公司现有的权益加上甲应补足的30万,股东按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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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投资者丙是否是股东不是以会计开出的收据为准的,关键是看在工商进行过注册没有,没有注册在法律上是不能成为股东的,对于乙也同样存在这一问题.请与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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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工商登记为准,投入的100万是否可收回,要看清算的结果,可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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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作为股东,要懂得享受你的各项股东权利,最好按照公司法和合伙企业法规定依法行事。股东纠纷案件非常复杂,涉及到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合同法、民法等等,包含程序也很复杂,所以处理方式多样化,案件任何一点不同或者你的目的等问题不同,处理方式就会有不同,在履行过程也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所以为了更好解决你的问题,利益最大化,最好从一开始就慎重对待,在每一个程序细节上都作出正确的行为。具体有任何问题你可以电话或者携带资料见面详谈。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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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协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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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说来,公司解散后,公司清偿债务后所剩余财产,由股东按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新公司法对股东的确定及权益规定较之前复杂,像你这种情况,最好与律师面谈,才能为你想出万全之策,最大程度维护你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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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清算后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必要时委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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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