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没有考虑好就和老公结婚了.他是北方人,我是南方人,他以后会回老家生活.我感觉生活习惯不同,特别是我们在一起的日子经常吵架,我们都是各自用各自己的钱.感觉貌合神离,心始终走不到一块,彼此都有保留.所以现在我想趁年轻在南方凭自己的努力供小房,但是他是一分不会出的.想写父母的名字,但现在只能本人才有资格贷款,应该有自己的名字.所以如果,万一有离婚的那天,他是不是还要和我分财产啊?很见不惯一分不出还要分人财产的人.要避免这样的问题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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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如果这样他可以分。不过,你们夫妻可以约定该房产为你的个人财产。如该方法不妥,你就现在写一份父母借款给你购房的借条,以备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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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和丈夫协议并进行公证(或律师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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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期间内所购房地产,如无特别约定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离婚对方是有权提出来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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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与他签订协议,约定财产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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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建议你用其他人的名字买房,。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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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要分的,除非是别人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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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