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在市中心上班,租房办公也在市中心。停车以前一直都是停在本区地下室,由于地下室小,车位比较紧张,有时候就钥匙给物管。但物管停车不小心把车给我弄坏了,我就找物管理论。最后物管负责给修好了,但没过几天,物管就以车位少为理由,不让我们在这里停车了。个人认为他们物管肯定是因为这次事故而不让我们停车(之前一年两年都在此停车)。因为是市中心,车位到处都紧张,我们也问了,到别的地方停车,不是没车位,就是外面的车停不到,只能临时停车。所以我不明白下一步我该怎么办?想咨询一下律师,麻烦帮我出出主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