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商场的导购员,有位顾客9月25日晚来我店试了一款衣服,当时称没带卡就没买,试的是同一款衣服,2号和4号,这两件衣服上吊牌的面料成分说明不一样。9月26日晚买走了。27日早上就来退,说他买的那件衣服吊牌上的成分说明与实际面料不符合,要求退货的同时要我店赔偿1800元的损失!刚开始说必须27日晚商场闭店之前把钱交给他!后来经过协商,推迟到9月28日上午11点前给他!!
注明一下,这位顾客已经知道衣服有问题!(我们也是后来发现吊牌上的说明不一样)但他还是愿意购买, 然后就是上面所述!
他这是明知故犯,变相的勒索!
请问,我们是否该赔偿这笔钱给顾客?或者说顾客的这种做法是否合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