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国有)九十年代末借农行的贷款,判决后未有能力偿还,最终剥离给长城资产管理公司,2002年还每月给资产管理公司象征性的汇过欠款,几个月后再也没汇,对方也未要,时至今日同没有长城资产管理公司这个债权人一样,现在公司准备清算,请问此欠款有无诉讼时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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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后公司有能力偿还,如果当时银行在判决书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已申请强制执行的话,此欠款无时效问题,该债权的受让方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完全可以承继银行的法律权利,继续向你公司执行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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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判决后,对方已经申请执行后,不存在诉讼时效的问题,你们应当在清算时通知长城管理资产公司,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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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