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广东东莞一间玩具加工厂做物控部主管,工作了两年。因公司现订单减少裁人,11月2日厂长通知我写辞工书,我没有同意要求补偿两个月工资,厂里老板不同意补偿(或只同意补两个底薪共2000元)。08年开始,我们厂主管级所有人员底薪都是1000元,其他为奖金。我以前每个月带奖金领3000元。
现一直都拖,我每天都打卡上班,但没有事情做,厂老板说不炒我,每月只发770元给我(东莞最低工资标准),12月13日又出了份通知,调到装配部任物料副主管,我没有同意。现在我想离开这间公司,能要求到多少 补偿?这拖的一个多月,我能拿到以前的工资吗!谢谢!!(注:我跟厂里没有签《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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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不能随意降低你的工资标准的,你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按原工资标准向你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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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以公司克扣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按照你每月拿到的工资计算。若有疑问,欢迎进一步联系,QQ:1041053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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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