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个已婚男人,没有小孩,婚龄未满半年
现在让一个未婚女子怀孕了,两人并未正式同居,但经常见面
目前,这个男人已经打算离婚,但其妻子割腕自杀要挟不准离婚
现在,这个未婚女子希望能和男人结婚,
请问,法律现在是会倾向这个怀孕的未婚女子吗?
如果这个女子想生下这个孩子,法律准许吗?
她和这个男人结婚,法律又怎么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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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法律保护正常的婚姻关系,如果男方不离婚,不能进行第二次结婚,是否生育小孩,由女方自行决定,非婚生子,依法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如果他们再次结婚,双方都构成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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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只保护合法的婚姻;
2.法律不禁止未婚生育;
3.如两人结婚,都会因重婚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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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男方未离婚前,再次结婚的构成重婚,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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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孩子与否,自己有权决定。但毕竟不是合法夫妻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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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生下孩子,女方可自行决定。在男方离婚前,不能再次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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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