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因在夜场上班当模特认识一个男的,我可能接触了四五个月,给了我十多万,但是现在我不想理他了,我是有家庭的,他也有小孩.钱是他给我打到卡上的.但是我每天陪他玩他叫我不要去上班要给我工资,其实就相当与我的工资撒 钱全部是自愿给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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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责任一般不会与你有关。从你所述,钱也没有必要还给他。他要你还钱从法律途径也很难走通。但是你和他的关系,以及他给你的钱,都不是法律绝对支持的,也不是你认为的什么相当于工资的正当合法收入。他要还钱的要求一旦你无法满足,可能他会已公开你们的情况相威胁。请你慎重考虑,因为你绝情的态度可能会引发男方巨大的不满。最好你们协商解决,和平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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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诈骗,如果他在给你钱时你对自己的婚姻状况有隐瞒,你需要归还他的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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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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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陈述,不能认定为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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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不想理他了,如果他去告我,钱都是他自愿给的,现在我不理他他就生气了,如果他通过法律途径告我,我拿他的钱算不算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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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是结了婚的,他也有小孩.这种会不会有影响呢?而且他给钱是全部一起给我的,当初他说要帮助我开个店,但是现在店我还没有开起,我就请问以下律师这种会不会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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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应该不会构成诈骗罪,属于他自愿赠与你的.但你应该正确的对待.你也可以直接联系我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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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不构成诈骗,具体要看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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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