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美国的女的叫珍妮,她又一次去西安旅游,结果旅游时发生意外导致她右腿骨折,后来导游就把她送到医院,医院给她做了右腿骨折复位手术,出院后,中国旅行社给她承担所有医疗费和营养费,并问她有没有别的要求,珍妮对该旅行社很满意并提出没有别的要求后回国,一年后,她到美国加州的一家医院检查,医生说中国医院给她做的骨骼复位手术有问题,要重新做一遍,于是珍妮向加州法院对中国旅行社提起诉讼。问题1、美国加州法院对此有没有管辖权?《法律依据)问题2、假若加州法院受理这个案件,其判决对中国外交部和旅行社有无效力?原因?(法律依据)
-
和外交部无关。对中国的旅行社也不是当然发生效力。
-
没有当然的法律效力。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