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我与某房屋中介公司签一份购房合同(二手房),我需贷款购买,但我无固定工作,签合同前我几次讯问中介公司工作人员我能否从银行贷出购房款,他们讲能贷出款,并讲他们可以办理贷款,我在不知道贷款细则的情况下与中介公司签订一份房屋购买合同,并交付部分订金。之后我去银行管理部门咨询,了解到购房贷款银行有规定条款,其中有一条:“要有固定收入并有单位担保”,我不具备这一条。我找中介公司讲明情况后,提出撤销合同,他们不但不同意撤销合同,反而说我违约要求我再付违约金。我认为中介公司应该很清楚银行贷款条款,签合同时他们隐瞒银行的贷款规定,欺骗我,所以我认为此购房合同无效,中介公司应退回我交的订金,并赔偿给我违约金。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